刑事诉讼价值观与非法证据防范——论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必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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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云忠 许建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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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诉讼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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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同国家基于刑事诉讼价值观的不同,对非法证据的范围及其证明能力大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的非法证据有四种具体表现形式,但由于种种原因,法律对非法证据的证明能力没有剥夺。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自由价值的重视和肯定程度的提高,为避免对个人权利可能产生的侵害,必然要求制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剥夺规定范围内的非法证据的证明能力,以彻底防范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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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值观 非法证据 防范 |
文章编号: | 1001-9774(2000)02-0052-04 |
修稿时间: | 1999-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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