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打工病故遗属待遇谁来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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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树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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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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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由]樊女士的弟弟是某厂下岗职工(与企业仍保留劳动关系),在一私营企业打工期间死亡,丢下26岁的妻子和一个三岁小孩。当时死亡地点是住宿、办公同一房间,时间为起床后突然死亡,法医鉴定为猝死。该私营企业付给1500元丧葬费和3000元生活补助费就打算了结此事,但樊女士以弟弟死在办公室为由,提出应该算工伤。而该私企则认为不在上班时间不能算工伤,因此发生争议。樊女士的弟弟死亡能不能算工伤,这个三岁小孩的生活补助费应由谁负责发给?应该发多少呢?[辨析]一、樊女士的弟弟死亡能否算工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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