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职工的档案应及时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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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旭红.被辞退职工的档案应及时转出[J].中国工运,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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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旭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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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靖江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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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我市有一职工反映,她被工厂辞退后,在长达15个月里,工厂一直未将她的档案关系转出,使她无法再就业。类似现象在不少企业都存在。职工档案是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重要的人事和工作记录,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职工个人情况,接续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材料,也是劳动者求职应聘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在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时,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以便职工实现再就业。因此,笔者建议:一是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规情况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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