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排除非法证据”程序中的律师职责
作者姓名:孙凡
作者单位:辽宁鑫诺律师事务所
摘    要:律师帮助被告人排除非法证据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辩护行为,在实践中难以奏效。一般律师都放弃这种辩护,只寄希望于办案人自我否定的证据辩护方式,即使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也只是尊重被告人的意愿而已。如何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利,在排除非法证据方面尽到刑辩律师的职责,仍然是个有探讨价值的问题。一、法定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并未要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承担举证责任(一)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在公诉机关。

关 键 词:非法证据  举证责任  公诉机关  侦查人员  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  程序处理  侦查部门  证人证言  出庭作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