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存在形态与和谐社会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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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新.人的存在形态与和谐社会构建[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2(4):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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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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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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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的存在形态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而且是分析和谐社会的重要视角。人的存在形态可以分为个体存在、群体存在与类存在。人的存在形态决定了和谐社会包括个体和谐、群体和谐与类和谐三个层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就是要实现个体和谐、群体和谐与类和谐三者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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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的存在形态 和谐社会 个体 群体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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