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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应当坚持的原则
引用本文:白茫茫.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应当坚持的原则[J].社会主义论坛,2008(2):49-49.
作者姓名:白茫茫
作者单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这是党和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照顾和关怀,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特殊权利和待遇,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重要内容。如何运用这些权利,使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可行性,笔者认为,主要应坚持如下几个原则:

关 键 词: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应当  特殊权利  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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