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也可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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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忠强.农民也可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J].当代广西,2004(24):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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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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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钦州市民钟廷彪经营废品收购.通过现场踩点.他了解到某村一电灌站输电线路只在夏季抗旱或必要时才供电.农闲时不供电.且无人看管。2004年10月26日晚.钟廷彪驾驶一辆三轮车.携带作案工具来到现场.将该电灌站输电裸铝线割下6档.总长度1800米,价值4000余元。当夜因不时有村民经过。于是.他把割下的电线放到附近的一个水塘里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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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收购 电灌站 经营 钦州市 市民 现场 村民 作案工具 盗窃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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