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申请工伤认定一年的法定期限是否可变
作者姓名:
程玉章
作者单位:
寿光市人民法院;
摘 要:
【要点】《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1年,该条关于申请期限的规定虽未明确中止、中断的有关情形,但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64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一年的申请时限系可变期间。【案情】原告陈应龙。被告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 键 词:
工伤保险条例
申请期限
劳动关系
认定
法定期限
不可抗力
用人单位
人力资源
时限
社会保障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