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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引用本文:陈维义.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J]. 工会论坛, 2003, 9(6): 1-3
作者姓名:陈维义
作者单位:陈维义(山东省总工会,山东,济南,250001)
摘    要:由于目前劳动关系确立不规范、协商代表主体不到位、集体协商机制不健全、劳动关系法制不完备等因素,我国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仍处在初创不完善阶段.为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需从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制度、三方会议制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等十个方面做大量的工作.

关 键 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劳动关系  小康社会
文章编号:1008-6153(2003)06-0001-03

The coordinative mechanism of labor relation under the condition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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