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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贿赂入罪必要性之思考
作者姓名:颜旭东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在多年的反贪工作实践中发现,现在贿赂案件中,请托人的行贿手段不断翻新,从土特产、贵重金属到现金、存单、电话费等,从给钱、物以满足受贿人贪财欲到将性作为贿赂物品以满足其贪色之欲,性贿赂目前在行贿犯罪中已相当普遍。而我国现行刑法只惩罚金钱贿赂,对性贿赂等新现象则出现了空白与死角,已不能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急需修改完善。一、对性贿赂的界定1.性贿赂不能与道德问题混同性虽然是人的一种天然的权利,涉及到人的自由意志、人权等,但当它被一些人当成一种商品,用作与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相交换的对价,危害社会正常秩序时,自然就不能…

关 键 词:性贿赂  社会危害性  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移植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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