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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二○○二年第36号为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已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2001年第31号令同时作废。部长石广生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 键 词: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中国  法律实施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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