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名牌所 走精品之路──对发展地、市、县律师工作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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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荣延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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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荆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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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9月,司法部作出了《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该决定确定的工作重点之一是要创建一批高标准、高层次、形象好的的律师事务所。之后,司法部为了促进律师事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要求建立规模律师事务所,并对规模所的标准进行了界定。毫无疑问,创建规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事业发展的方向。不过,笔者以为,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幅员广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对创建规模所,不能一刀切,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拉郎配”。要遵循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规律,让律师事务所在自由竞争中按市场规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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