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缺陷与青少年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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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应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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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浙江,宁波,31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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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消极因素是产生青少年犯罪的根源,而家庭缺陷则是青少年犯罪的最基本原因。家庭缺陷表现在:情感、教育、结构、文化、伦理五个方面。家庭缺陷的有无及其程序与青少年犯罪可能性大小成正比关系,家庭缺陷通过对青少年人格发展、心理性格、人生观及社会适应力的影响而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充分认识家庭在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夯实婚姻基础,强化家庭教育功能,丰富家庭文化活动,建立新型文明的家庭伦理关系,对于建立和谐、幸福、康乐的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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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 青少年 家庭缺陷 |
文章编号: | 1006-1509-(2002)01-004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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