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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摘    要:国办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国务院立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政府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入的全面发展作为政府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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