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市场经济法律关系的调整都加载在物权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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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连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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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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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草案进行六审,我认为确实很不容易,物权法提到立法议程上已经13年了。应该说,从现在物权法立法情况来看,可以作出一个判断,就是以物权法的立法为标志,立法工作开始进入了最后的攻坚阶段。2010年要建成法律体系,现在还剩3年多的时间,物权法草案现在就审了6次,这是以前从来没有的。物权法“事无巨细”,大到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小到公民的财产,要“公私兼顾”,还要“内外结合”,专家和老百姓都要读得懂,这确实比较难。六审稿的修改,我认为已经比较成熟了,特别是在涉及基本经济制度,国有、集体、私人财产的法律保护以及其他的一些重大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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