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恢与农业互助合作中的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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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现军 李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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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空军工程大学导弹学院政教室 !陕西 西安 710077,空军工程大学导弹学院政教室 !陕西 西安 71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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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中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深入人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五六十年代我国实行农村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共中央前农村工作部部长,国务院前副总理邓子恢,对这种责任制的建立起过重要的作用。 一、在农村中建立责任制势在必行 我国在五十年代进行的农业合作化及人民公社化运动,其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但是,在个体经营向集体经营转变的过程中,由于过高地估计了群众的建设热情,犯了急躁冒进和平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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