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纪委查处案件做到“四个倾斜”、“三个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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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洁梅 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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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孝义市纪委坚持在查处案件工作中做到“四个倾斜”、“三个集中”。即领导向办案倾斜,全委四名书记分别包案,重大案件领导全部参与指导;人员向办案倾斜,全委人员全部上案,各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检书记协调作战;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交通工具、经费等首先满足办案需要;激励机制向办案倾斜,对办案有功人员给予重奖。通过上述“四个倾斜”,做到了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突破大要案件。去年该市纪委共立查各类违纪案件78件,其中大要案件15件。孝义市纪委查处案件做到“四个倾斜”、“三个集中”@洁梅@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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