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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    要:<正>苏府办[2014]21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化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4年12月3日深化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实施细则为全面深化和推动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深化苏州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4)43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改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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