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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摘    要:<正>(2015年8月25日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制定2015年9月25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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