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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建设生态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摘    要:近年来,平湖市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通过生态建设这个有效载体,从2000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第五批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之一,到2004年经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5年间,全方位地开展了各项生态建设工程,逐步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五年来,在生产总值增长1.32倍,年均增长18.3%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在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全部在良好以上;交通运输、建筑旌工、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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