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八桂大歌》和《妈勒访天边》剧组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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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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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柳州市文化局创作、演出的民族音画《八桂大歌》,南宁市艺术剧院创作、演出的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相继入选文化部和财政部2003—2004年度、2004—2005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区赢得了荣誉。为表彰先进,进一步鼓励全区文艺工作者多出精品,再创佳绩,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民族音画《八桂大歌》剧组、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剧组予以表彰,各奖励100万元。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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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 表彰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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