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殡葬执法队莫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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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宝三.组建殡葬执法队莫违法[J].中国民政,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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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宝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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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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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很多殡葬执法队是挂靠在殡葬管理所(处)或在殡葬管理所(处)的名下组建的,均以殡葬管理所(处)的名义对外办案。这种状况十分令人担忧。我国的法律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有两类一是经授权的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殡葬管理所(处)不是行政机关,而是事业编制的单位,所以它本身不具有行政机关的处罚权。那么,法律法规是否授予它以行政处罚权呢?追查《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条文,都没有明确规定殡葬管理所(处)具有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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