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服装及其设计草图的著作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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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平 谭松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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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平),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谭松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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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原告秦某与被告马某均系N市歌舞团工作人员。秦某为该团的舞美、服装设计师,马某系该团的舞台技师。在由N市文化局与N市歌舞团共同创作演出的获奖剧目——舞剧《南黄海古谣》的编排过程中,秦某进行了服装设计,马某参与了服装制作。该剧演出获得成功后,1999年6月24日,马某在《江海晚报》上发表了题为“服装——一种视觉艺术语言”、副标题为“谈舞剧《南黄海古谣》服装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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