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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法规——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立法简介
作者姓名:顾萍
摘    要:两届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历经多年磨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这部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重要法规,将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决定权  人大常委会  中国  上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立法  监督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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