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隐私权的法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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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锦帆.中国社会隐私权的法理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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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锦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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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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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自然经济、乡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道德主义、集体主义下的心性文化中没有也不可能孕育出体现"权利本位"的隐私权.而隐私权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对人的价值的认可和对人的尊重,这恰恰与我们当前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的社会风尚所吻合.本文认为在中国追求良"善"的心性文化传统中,保护个体的隐私权,是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以人为本,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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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隐私 隐私权 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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