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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价值——兼论我国庭前审查程序的完善
作者姓名:谢安平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37
摘    要: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价值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对公诉案件进行"过滤",从而抑制公诉,防止不必要的和无根据的审判发动;二是对公诉案件进行"分流",使不同刑事案件适用繁简不同的诉讼程序,防止简单案件适用复杂的诉讼程序,或者是复杂案件适用简单的诉讼程序;三是保障人权并节约诉讼资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预审法官制度"等完善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构想.

关 键 词:审查  预审法官  先入为主  程序  实体
文章编号:1002-3933(2007)09-0131-05
修稿时间:20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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