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参赛有功单位和人员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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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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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我省体育健儿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取得3l枚金牌,35枚银牌,33枚铜牌,团体总分l 867分,辽宁代表团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为了表彰他们做出的贡献,省政府决定:一、对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金牌的运动员和教练员每人分别奖励15万元,对取得银牌的运动员和教练员每人分别奖励5万元,对取得铜牌的运动员和教练员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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