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法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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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丽华 黄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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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茂名,5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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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广东省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人才服务群众路线三大工程"研究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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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群众路线”一直被认为是具有中国本土特征和传统文化渊源的党治国理政、服务人民的工作作风、方法和风格。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依法执政”,并将“执政为民”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联系起来,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与“维护稳定的能力”相结合,为新时期群众路线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新思路和新任务。新时期群众路线中的“领导者”和“群众”群体范围发生了巨大变化,群众路线在实践中出现困境。因此通过完善法律实体建设、拓展法律程序途径、增强法律文化信仰、发挥法律社会管理功能,明确群众路线活动中“为了谁”“依靠谁”和“我是谁”的问题,实现“为民服务…‘为民谋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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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群众路线 法律 中国共产党 领导者 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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