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分开进行”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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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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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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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开进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分开进行"源于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的需要,既是国际规则与国内立法的迫切要求,也是基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实践的具体考量。美、英、日等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对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具有借鉴意义。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分开进行"分为矫正前、矫正过程中和矫正后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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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社区矫正 “分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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