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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江苏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意见
摘    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江苏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动员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围绕我省实现"两个率先"总目标,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活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根据中央部署,审议通过了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就江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政协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专门委员会、各委员界别及政协机关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大委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推动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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