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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担保怎样注意自身利益的保护
作者姓名:孙英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担保应保障债权实现的需要而产生,它通过在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外补充担保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偿债财产基础自主债务人扩张至第三人,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促进了经济交往的顺利进行。第三人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第三人在提供担保实现债权人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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