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酷刑卓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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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为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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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 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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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坚决反对和禁止一切酷刑,是我国政府长期坚持的基本立场和一贯主张。第一,中国历来重视禁止酷刑。早在1940年毛泽东主席就代表中共中央强调指出:“对任何犯人,应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为此,当时的各革命根据地政府先后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如1941年冀鲁豫行署制定了《保障人民权利条例》,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保障人权财权条例》。这些法规明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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