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中止率高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考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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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锡明,许鹏.执行案件中止率高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考察对象[J].法律适用,2010(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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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锡明 许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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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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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因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法院依据法律或司法解释的规定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中止情形消失后,未完执行工作恢复进行。目前,执行案件中止率高、实际执结率低是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不满意的主要原因,虽然近年来法院组织了多次的积案清理,但这种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变。法院每年盘点执行工作时,对执行中止案件往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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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申请人 案件 不予执行 执行中止 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裁定 广东省东莞市 执行程序 执行工作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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