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律师职能受限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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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洪涛,马骊华.刑事诉讼中律师职能受限之分析[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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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洪涛 马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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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法学院 硕士生 400031,讲师、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律师 65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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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认为在刑事诉讼中,律师辩护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有如下原因:一是律师的阅卷权、与被指控人的联络、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受到了限制,没有规定律师的豁免权,制约了律师作用的发挥;二是职权型刑事诉讼使律师作用难以发挥,表现在侦查模式与审判模式的冲突、控辩双方力量的不均衡、证据规则不健全和法庭审判的“制度虚化”。只有通过司法改革,才能使律师的职能作用在刑事诉讼中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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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律师 辩护 限制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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