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要建立通报评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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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邓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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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政协提案办理中,往往有些承办单位“重答轻办”或“答而不办”。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或寻找一种有效机制,促使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通过建立提案办理通报评议制度,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一、做好调查摸底,选好评议内容。对每年度提案办理情况,包括已办理或正在办理的提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走访、座谈、调查摸底,然后向主席会议专题汇报,选择、确定一定数量的被评议提案内容,或由提案委有针对性地组织评议发言人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做好评议发言准备。评议提案内容或评议单位的选择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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