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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4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7月25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立国2012年8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对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关 键 词:管理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  社会组织  当事人  撤销登记  办案人员  管辖权  登记保存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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