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明区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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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大学法学院联合课题组,李辉东,杨邑新,娄建英.关于思明区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调研报告[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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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大学法学院联合课题组 李辉东 杨邑新 娄建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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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次一、思明区法院概况二、“司法为民”调研的理论准备三、立案:保障诉权四、执行:实现正义“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2003年8月,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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