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司法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肖扬院长在2001年12月17日的全国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到目前我国审判工作中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其中就包括“现行的审判监督制度存在缺陷”,因此“提高司法效率,还要探索建立能够反映司法效率要求的程序和制度。我国现行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并未充分体现和保障司法程序的及时终结性,从一定意义上说,也影响了司法效率的提高,尤其表现在审判监督制度方面。由于对提出申诉再审的主体、时间、次数、审级、事由等没有限制,导致生效裁判可能被多次撤销,极大地影响了终审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审判监督制度改革的关注与研究,同时要针对影响审判工作效率的各个环节上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以确保司法活动的效率。”可见在今年的工作中,审判监督制度的改革仍是我们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为此,本刊记者专程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纪敏,纪敏庭长就审判监督庭在2002年的改革工作设想进行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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