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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
作者姓名:袁平南  谭成武
摘    要: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笔者认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理顺职能职责,建立有限政府。现代行政管理学认为,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实践证明,政府只有成为有限政府,才能“轻装上阵”,管好该管的事。政府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平、安定的社会秩序,以及不断加强社会福利保障与社会公益事业上,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手段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政府不宜管也管不了的事情,要充分发挥各种团体、协会等群团组织的职能管理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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