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侦查是改革我国检警关系的重要途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警关系改革的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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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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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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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现行法律 ,我国检警关系的立法定位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流水线型”构造。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及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关键作用的凸现 ,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的效率和质量制约了检察机关控罪职能的行使。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进而改造现行的检警关系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改革和探索 ,提出了在现阶段“起诉引导侦查”的改革思路 ,并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以下登载的文章 ,从不同的角度对“起诉引导侦查”的改革予以探讨。借此 ,本刊希望能引起读者对此问题的争鸣和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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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警关系 侦查 人民检察院 起诉 证据 分工负责 立法定位 北京市东城区 引导 关键作用 |
文章编号: | 1004-9428(2002)01-0085-03 |
修稿时间: | 200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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