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解决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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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济政办字[2014]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解决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5日济南市解决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解决城市保洁员居住问题,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济南高新区由城管部门管理的,具体从事城市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城市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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