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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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吉政办发[2014]1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吉发[2013]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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