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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    要:<正>吉政办明电[2014]6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需要,完善粮食市场价格形成和宏观调控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涉粮政策和惠农措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粮食行政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强化乡镇粮食流通管理的必要性1998年以前,乡镇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职责由粮管所承担。随着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粮管所撤销,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乡镇粮库)不再承担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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