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事司法合作推动国际反腐 |
| |
摘 要: | 腐败是指任何公职人员在任何时候,以实际的或者潜在的行使或者不行使公职人员职能为交换条件,为自己、他人或者任何机构索要、同意接受或者接受不论何种性质的不正当利益。这是9月12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通过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的腐败及相关犯罪决议》报告,对腐败作出的定义,是来自68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名国际刑法学者达成的共识,被称为全世界衡量腐败的“统一标准”。惩治腐败,是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因为,腐败及其相关犯罪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腐败削弱公共管理的廉洁性和有效运作,破坏法治与民主,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