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公款存单为他人贷款作质押问题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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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牟建霖.对用公款存单为他人贷款作质押问题的分析[J].陕西检察,2002(5):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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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牟建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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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渎职侵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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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用本单位的存款单出质为他人贷款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已经给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由于法律对此行为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致使此类明显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给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鉴于此,我们就有关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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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单 贪污贿赂 公共 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 公款 国家工作人员 便利 贷款 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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