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学前教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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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地方立法评估课题组,孙政.《沈阳市学前教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沈阳干部学刊,2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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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地方立法评估课题组 孙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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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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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沈阳市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27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部条例填补了我市基础教育中学前教育立法的空白,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尽管《条例》实施以来,对我市的学前教育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进作用,在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基本实现了立法预期,但随着学前教育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课题组通过对《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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