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扩大民主,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价值追求。近年来,江苏、四川、江西等地积极探索试行公推公选,取得一定成效。笔者认为,可以将公推公选看作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增量民主。这一命题的提出基于三点考虑。首先,增量民主的产生必须要有足够的“存量”。这个“存量”就是十多年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改革措施的探索实践。其次,公推公选的“增量”,不是对以往干部选用工作民主的简单数量累加,而是创造性地运用两次民主推荐、个人陈述、驻点调研、演讲答辩、民意测评、票决制等创新措施,在扩大民主上有了新的突破。再次,公推公选从乡镇基层领导干部开始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向更大范围、更高职级层次推广,积极稳妥,有序渐进,而非跃进式突变,逐步增加和放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政治权益,增量改革的表征十分明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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