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引导的重要法则 |
| |
引用本文: | 邓验.网络意识形态引导的重要法则[J].福建理论学习,2015(2):47. |
| |
作者姓名: | 邓验 |
| |
摘 要: | 一、导之有理。"有理"即坚持科学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引导的重要目的在于把多元化社会思潮和思想火花,用先进的意识形态规范起来,组成社会交响乐,奏出和谐的动人乐章。毋庸置疑,这场交响乐的主旋律只能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主导,"不仅是由于它的哲学基础的牢固性,决定了它的理论生命力;而且是由于它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本质,决定了它是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心骨’"。
|
关 键 词: | 网络意识 意识形态领域 政治经济学理论 牢固性 导之 和谐发展 多元化社会 一元主导 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性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