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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委的主体责任——兼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完善
引用本文:王建华.论党委的主体责任——兼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完善[J].探索,2014(6).
作者姓名:王建华
作者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610072
摘    要:坚持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党委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党委的主体意识必须到位,党委的主体责任必须突出,党委主体的失职必须问责。根据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原则,对现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若干完善十分必要。当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越来越自觉地着眼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越来越习惯在制约和监督的环境中从事政治活动时,才可以说,反腐败走上了"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常态化轨道。

关 键 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委主体  失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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