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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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构成要素和重要支撑。市县政协作为人民政协的基层组织,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需求、价值取向、主体要素等方面高度契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优势并将其转化为治理效能,对丰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实践、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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